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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村集体土地怎么补偿?农村集体农用地能转为建设用地吗?

时间:2022-09-07 15:25:15    来源:每日财讯网

一、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所以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综合区片地价决定,具体的价格,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可以查到,大家一定要看最近最新的哦~

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同样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可以查到。

三、对于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房屋的,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保障农民居住条件有改善,还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一般情况下会有几种安置方式供被征收农民选择,其中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

总的来说,是要给予、并且保障被征收村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也应当补偿给被征收农民,从而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就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简单来说,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中,这部分费用农民自己也是要承担一部分的,一般是从安置补助费和个人应得的土地补偿金中支付。

所以,集体土地征收,这五项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个都不能少。

农村集体农用地能转为建设用地么

不可以直接转,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