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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核定办法、首付比例及放款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调整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和调整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等等。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对于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从9600元提高至10800元。对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5600元。另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500元,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从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
在公积金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固定值40万元改为结合资金流动性确认,确认机制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固定基础额度上限+流动性调节额度上限。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最高可达70万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认定为,借款人家庭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第二次使用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