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发布《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返(来)舒人才、乡(镇)居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坚持“先购买、再申请、后补贴”的原则,返(来)舒人才、乡(镇)居民进城购房申请补贴的,应当以满足刚性住房需求为主,必须为家庭首套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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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了三个申请条件,一是,申请人为除南城街道、北城街道、滨河街道(不含永春村、红石村)外的乡(镇)居民;或者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等返(来)舒人才。
同时,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仅限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二手)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三是,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应当属于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唯一住房。
优惠政策方面,舒兰将发放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购买舒兰市城区内9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补贴600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政府每套补贴10000元。
返(来)舒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补贴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
对于申请人为硕士、博士的返(来)舒人才,暂无购买商品房意愿的,可根据工作合同期限居住政府人才公寓,拥有居住权;有购买商品房意愿但暂不具备购房条件的,可在市政府选定房源范围内免费居住,由市政府与开发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待申请人工作合同期满5年且有突出贡献的,可将此房奖励给本人。
中、高级技术职称分别参照全日制院校专科、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返(来)舒人才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原有住房出售时间至2023年底,持出售原有住房相关手续领取补贴。以上补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方案》提出,组织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优惠让利项目名录”。返(来)舒人才、乡(镇)居民购买纳入名录的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套优惠10000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套优惠15000元。同时享受政府补贴。
此外,舒兰市还将组织建立“家电、装饰装修折扣让利商家名录”。发放1000份商家消费券,每份500元,消费券总额度50万元,先领先得,发完即止。消费券以券包(500个)形式发放,每个券包内含2张券,每张面值为500元,为满减券(满1000元减500元),需要在核销商家范围内进行核销,可叠加使用,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同时,商家配套折扣让利。家电家具消费券核销商家主要为列入“家电、装饰装修折扣让利商家名录”的商贸企业。
文件称,将组织建立“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利率下调名录”。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含二手房)优惠购房贷款下调利率。
对于舒兰域内的农民,在舒兰市购买商品住房,在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其随迁子女免试就近到公办学校就读。
同时,舒兰市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最低认定额度,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针对购买商品住房的返(来)舒人才、乡(镇)居民,从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