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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日消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新增三个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的公告》。即日起,“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提取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以上提取事项,按要求提供相应办事材料,审核通过后网上办结。
同日发布的解读文章显示,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事项总共14个,分别为“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户口注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即日起,14个提取服务事项都可网上申请,申请人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办事信息数据及影像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后办结,无需前往柜台办理。
需注意的是,部分提取事项的特殊情形仍需在柜台办结。具体包括:(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购买的房屋为本市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或本市的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2)“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主贷款人为申请人的配偶;(3)“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将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打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4)“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离婚分割原配偶住房公积金。
对于多次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准确,或提供的影像材料疑似虚构、P图的,所属管理部或银行网点应退回该线上申请,要求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到柜台进一步核查。对于核查通过的,可予以受理;对于确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构提取行为的,柜台应拒绝受理提取业务,并将申请人标记异常行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