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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接连发了4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提到,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深圳将推出共有产权住房。
该办法对共有产权定义作出了明确解释,“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对于大众较为关心的售价,该办法提到,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购房者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