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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3月15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罚5500元。
根据处罚信息,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业务楼(行政办公房)等2项)工程的施工单位。2022年9月1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事故隐患: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业务楼(行政办公房)等2项)工程西侧地下外墙双排扣件式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6.1条的要求。
北京住建认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1条技术标准,但不违反强制性标准,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属于情节一般的情形。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决定给予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5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王擎宇)